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,制定相关制度5项,审核发布各类文件126件。回复政府网站“网上民声”栏目公众投诉2件,及时解决率100%。 XX年,我所荣获全市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”称号,在口岸系统考核中名列第一。

  2。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

  20xx年,船舶安全检查任务重、压力大。在此情况下,全部门深化船舶安全检查机制,探索建立船舶选拔和安全检查员调配机制,圆满完成了年度船舶安全检查任务。分别开展FSC检查206次、PSC检查165次,同比分别增长106%和313%。 2017年和1073个缺陷得到纠正,同比分别增长79%和224%。 psc检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。现场检查工作有新突破。成功查处“风王11”、“运通游6”、“地生长6”轮伪造船员适任证书案。共查获伪造船员适任证书16名,严厉打击持假证书行为。 2月,芜湖籍船舶“海洋209”因涉及船舶检验质量的四项重大缺陷首次受到查处,受到上级领导好评。

  3。行政执法工作保持良好势头。

  全年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48起、66起,罚款73.74万元。与XX年同期相比,处罚案件数、件数、罚款金额分别增长60%、40%、22%。行政处罚案件齐头并进,亮点纷呈。海事政府审批及时准确率、准时完成率均达到100%。注重海事安全监管规律性研究,围绕“四个重点、一个重点”、“四客两危”,编制了《制定风险评估机制,促进辖区海上安全稳定》手册、《海事处现场巡查手册》等规范性文件,奠定了为加强现场执法、规范辖区执法行为奠定基础。良好的基础。制定《辖区风险源》手册,对辖区共10个主要安全风险源进行排查。根据辖区实际情况,将施工船舶安全监管确定为辖区首要风险源,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。 XX年,我司执法质量和效率显着提高,被海事局授予“依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”。